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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(以下简称区安委会)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履行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,并对各街道(镇)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机构负有指导、协调职能。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。区安委会系非常设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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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区安全生产实行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、群众参与监督、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(以下简称区安委会)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履行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,并对各街道(镇)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机构负有指导、协调职能。主要职责1.根据区政府的部署,研究安排、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。2.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的措施。3.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,研究解决安全...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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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指导、协调下,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,依法做好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。1.区委宣传部加强安全生产、安全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等内在联系的宣传,指导区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、专题节目、事故跟踪机及反馈的报道。2.区人事局负责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立、编制的合理确定等工作。3.区经委负责组织商业直属企业安全监督。4.区教育局负责系统内的安全管理、中小学校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。5.区科委负...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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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研究提出本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和重要措施的建议。2.对上海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、细化和下达。3.监督检查、指导协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有关委办局、街道(镇)、集团(公司)的安全生产工作。4.组织有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。5.定期汇总本区交通安全、生产安全、消防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等数据信息情况。6、参与研究有关部门(单位)在产业政策、资金投入、科技发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。7...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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